慢性病由于治疗周期长,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部分已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过这些特殊慢性病需要备案才可以享受医保报销。那么特殊慢性病报销医保怎么备案呢?下文为您介绍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条件和流程。
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条件
患各类恶性肿瘤、失代偿期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高血压病合并并发症、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氏病、矽肺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可申请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
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材料
1.《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门诊治疗备案表》;
2.病历资料、化验检查报告。
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备案流程
申报—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办理特殊病后报销待遇是怎么样的?
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医保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并计入当年度住院最高可报费用内,不设起付线。
哪些病可以申请特殊病种?
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下列病种范围内,且符合诊断标准(详见附件)的,均可申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透析治疗; 3.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失代偿期肝硬化;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精神病; 8.血友病; 9.糖尿病合并并发症; 10.高血压病合并并发症; 11.慢性病毒性肝炎; 12.帕金森氏病; 13.矽肺病; 14.肺结核; 15.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16.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特殊病种种类超出上述范围的,可视情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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