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很多人在南京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是却要到别的城市买房。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南京公积金到外地购房还能使用吗?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异地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和在南京本地一样,一年可提取一次。“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只能在公积金缴纳的行政区域内,用南京的公积金到外地贷款买房目前还行不通,只能支取账户中的余额去还贷。”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解释,如果这笔公积金提取后,她在老家所有的购房贷款还清了就不能再提,如果未还清,则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为任一个月的前半月。
南京公积金贷款对首付比例的要求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6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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