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深圳市巨灾救助保险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试点方案将于近期对外公布。深圳市金融办副主任肖志家称,深圳市政府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签订巨灾保险试点协议书。肖志家表示,希望其他保险公司也积极参与,未来会尝试和更多保险公司合作。据悉,巨灾保险的保障灾种主要包括暴风(扩展到狂风、烈风、大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以及由上述15种灾害引发的核事故风险。据悉,巨灾保险体系由三部分组成: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其中,政府巨灾救助保险由深圳市政府财政拨款36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用于巨灾发生时所有在深人员的人身伤亡救助和核应急转移救助,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5亿元。该25亿元限额中的20亿元主要用于救助范围的15种灾害保险救助。救助项目为因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每人每次灾害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据肖志家介绍,巨灾基金由深圳市政府首期注入3000万元启动资金,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吸收社会捐赠资金的一个公共平台,主要用于承担在政府巨灾救助保障赔付限额以上的赔付。而个人巨灾保险,则由社会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主要用于居民更高层次、个性化的巨灾保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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