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将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下称“城乡医保”),通过整合目前实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政策,实现近500万参保人群在医保待遇的无缝对接。同时,备受市民关注的“大病医保”政策也将同时启动,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2014年9月1日-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医保过渡期
按照计划,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将正式实施城乡医保,将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合并,实现近500万参保人群的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待遇给付经办整合工作,实现待遇给付无缝对接。
据介绍,当前城镇居民医保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而广州市的新农合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医保城乡统筹后,“自然年度”将作为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顺利推进2015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从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将作为过渡期,过渡期间如何参保缴费,市医保局将会作出最优方案,届时一并向市民作宣传指引。但他同时表示,“参保人待遇水平将不受影响。”
广州将启动大病医保
在此基础上,还将同时启动广州市的大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此前,居民大病医保由于涉及到全市近500万参保人的医疗待遇而备受社会关注。大病医保的启动可能会涉及到城乡医保参保缴费的调整,今后城乡医保的缴费可能将不区分档次,而且待遇上将有所调整,具体的政策将于近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据最新公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月底缴费参保了,为何月初医保待遇会停?
由于医疗保险费征收从划扣至系统到账,需要经过省地税、市地税、市医保局三个系统的处理,这三个环节的处理是确保医疗保险费的征收正确,避免出现基金支付错误的保障,因此需要三至四天左右的时间,如果参保人缴费时间在月底最后几天,则有可能在月初的几天由于缴费信息尚未通过审核进入医保系统导致待遇冻结。为此,市医保局建议,用人单位、参保人尽量在每月25日前完成申报、缴费工作,避免影响参保人待遇享受。
广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7月起分4级管理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全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开展门诊及住院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纳入分级管理范围。评级将与医疗费用等因素相挂钩,最终按4个等级实施管理。据了解,广州市人社部门主管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以下简称“分级管理”)工作,分级管理具体事务由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分级管理工作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其中市医保经办机构重点监控无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情况。
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将定点医疗机构按AAA级、AA级、A级、无级别四个等级实施管理。AAA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不超过参评定点医疗机构总数的15%,AA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不超过参评定点医疗机构总数的60%。不过,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等级评定与医疗机构等级和属性均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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