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按照财政部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将结算单的项目分为: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卫生材料费、西药费、中成药费、中草药费、药事服务费、一般诊疗费、其他住院费。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