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父母,除了要做好孩子的身体健康呵护,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也是必不可少。关爱孩子,从一份少儿平安福2019开始。
少儿平安福2019产品形态
少儿平安福兼具保障全面、多次赔付与收入损失补偿3大功能!
保障109种疾病、意外、豁免等,构筑全面的风险屏障;
轻度重疾、恶性肿瘤的多次赔付,为孩子未来应对多次风险保驾护航;
还有疾病陪护金,补偿父母陪护期间的收入损失。
少儿平安福6项全能:
全: 80种重疾+20种轻症+10种少儿特疾(少儿特疾中的“白血病”与重疾中的“恶性肿瘤”有重叠),共保障109类疾病。
高: 最高7次、5.8倍保额赔付;
轻: 3次轻疾赔付!3次,3次!
重: 3次恶性肿瘤赔付!3次,3次!
免: 重疾,轻症,特疾均豁免;
外: 10级281项意外保障。驾乘,公共交通双倍,双倍!
一份少儿平安福,解决一生医疗金、看护金、意外金,让孩子健康无忧!
投保案例
王先生今年30岁,给自己刚出生半年的小宝投保了少儿平安福保障计划,主险保额51万元,重疾保障50万元,定期寿险20万,长期意外50万元,附加投保人双豁免,则小宝可获得如下保障:
一、终身高额健康金:
1、20类轻症:轻症保障最高30万,每次10万,不同轻症最高累计可赔付三次;主险和重疾保障增长60%
2、10类少儿特疾:特疾保障50万,确诊即给付;
3、80类重大疾病:重疾保障50万,确诊即给付;
白血病既属于特疾,又属于重疾,直接双倍赔付100万元!
二、恶性肿瘤多赔金:
恶性肿瘤额外最高保障100万!
首次发生恶性肿瘤5年后再次发生,给付50万元;
第二次发生之后5年后再次发生,给付50万元;
三、额外父母陪护金:
25岁前,家长陪护金1万元/月;
1、20类轻症,保证给付3个月;
2、10类特疾,保证给付6个月;
3、80类特疾,保证给付6个月;
四、高额身故/伤残金:
1、疾病身故保障:最高71万元;
18岁前:给付所交全部保费;
18岁后:终身拥有身价保障51万元;
25岁前:额外拥有20万少儿定期寿险保障;
2、意外身故保障:最高171万元;
18岁前:给付所交全部保费;
18岁后:终身拥有身价保障51万元;
25岁前:额外拥有20万少儿定期寿险保障;
70岁前:一般意外身故保障50万元,自驾车或公共交通意外保障100万元;
3、高额伤残保障:最高100万元;
70岁前,一般意外伤残最高50万元;自驾车或者公共交通意外最高100万元;
风险提示:投保人在保单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具体保单利益请以保单合同为准。
投保案例:
被保险人:小明,1岁,学龄前儿童
方案设计思路:随着对各种污染加剧的担心,父母希望为宝宝设计一份能呵护终身的功能强大的重大疾病保险方案,保险费预算在7000元左右。
保险产品:少儿平安福终身保险,缴费20年,首年缴费7064.66元
保障内容:
1. 109类重大疾病终身保障:
多重赔付,最高赔付232万元(其中白血病首次直接赔付80万元)
其中,第一重赔付:20类轻度重疾赔付8万元(不同的轻度重疾最多可以赔付三次,即轻度重疾最高赔付24万元);
第二重赔付:10类少儿特定重疾赔付40万元(70岁前每赔偿一次轻度重疾,则少儿特定重疾保额增加8万元,最多增加3次即24万元,最高赔偿额度增加至64万元);
第三重赔付:80类重大疾病赔付40万元(70岁前每赔偿一次轻度重疾,则重大疾病保额增加8万元,最多增加3次即24万元,最高赔偿额度增加至64万元);
若发生的重大疾病种类为恶性肿瘤,则每间隔5年或以上的恶性肿瘤还可以再赔付赔付两次,每次分别赔付40万元,即恶性肿瘤三次合计最高赔付120万元
2. 父母陪护金:1万元/月
孩子25岁前患重大疾病,补偿家长陪护期间的误工费用。
20类轻度重疾每次赔付3个月,最多可以赔付3次,共9万;
10类少儿特定重疾赔付6个月,共6万;
80类重大疾病赔付6个月,共6万
3. 身故保障:
18岁前,20万+返还所交保险费;
18岁—25岁,60.1万;
25岁—终身,40.1万;
特别说明:除以上身故保障外,若70岁前每赔偿一次轻度重疾,则自18岁起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8.02万元,最多额外给付3次即24.06万元,直至终身。
4. 可享受保费豁免功能
若孩子在缴费期间不幸患重大疾病或少儿特定重疾或轻度重疾,以上三者之中的任意之一时,免交余下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5. 若一生平安,晚年时可领取现金价值用于补充养老或百年归老时将身价传承给下一代。
少儿平安福的重疾种类介绍
80类重大疾病(少儿平安福重疾)
第1 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 |
1、恶性肿瘤 | 2 、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
第2 类:与**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 |
3、急性心肌梗塞 5、**瓣膜手术 7、脑中风后遗症 9、主动脉手术 10、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12、艾森门格综合征 14、严重冠心病 | 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6、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8、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11、严重肺源性**病 13、严重的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15、风湿热导致的**瓣膜疾病 |
第3 类: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 |
16、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8、双耳失聪 20、双目失明 22、语言能力丧失 2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6、终末期肺病 27、**移植 29、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31、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33、肺淋巴管肌瘤病 35、慢性复发性**炎 37、严重小肠疾病并发症 39、严重克隆病 41、严重哮喘 43、胆道重建手术 | 17、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21、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 23、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25、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28、急性坏死性**炎开腹手术 30、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 病) 32、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34、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36、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38、严重的**增生异常综合征 40、**纤维化 42、小肠移植 |
第4 类: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 |
44、良性脑肿瘤 46、深度昏迷 48、瘫痪 50、严重帕金森病 52、严重脑损伤 54、植物人状态 56、开颅手术 58、克雅氏病 60、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62、脊髓小脑变性症 | 45、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4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49、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5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53、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55、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57、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59、丧失一眼及一肢 61、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
第5 类:其他重大疾病 | |
63、多个肢体缺失 65、严重Ⅲ度烧伤 67、象皮病 69、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70、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72、嗜铬细胞瘤 73、严重的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75、严重面部烧伤 77、成骨不全症第三型 78、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80、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 64、严重的1 型糖尿病 66、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68、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71、因职业关系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74、因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76、严重瑞氏综合症(Reye 综合征,也称赖氏综合征、雷氏综合征) 79、原发性脊柱侧弯的矫正手术 |
第1 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
1、早期恶性病变 2 、原位癌 3、皮肤癌 |
第2 类:与**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
4、**瓣膜介入手术 5、主动脉内手术 6、心包膜切除术 7、颈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8、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9、**起搏器植入 |
第3 类: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
10、听力严重受损 11、单个肢体缺失 12、肝叶切除 13、非严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4、视力严重受损 |
第4 类: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
15、轻度脑损伤 16、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17、轻度颅脑手术 18、中度瘫痪 19、早期运动神经元病 20、中度昏迷 |
第1 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 1、白血病 |
第2 类:与**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 2、严重心肌炎 3、严重慢性缩窄型心包炎 |
第3 类: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 4、重症肌无力 5、严重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 |
第4 类: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 6、严重脊髓灰质炎7、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8、严重癫痫 |
第5 类:其他重大疾病 | 9、坏死性筋膜炎 10、出血性登革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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