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深圳目前已建立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总体待遇较高,但仍存在部分参保人医疗负担较重的现象,一些疾病危重、治疗期长导致其费用过重,参保人患大病后,因使用较多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自费药品导致医疗费用负担较重。
针对该问题,1月19日,深圳市社保局发布《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根据办法内容,深圳将通过政府采购、集体谈判的方式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推出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该保险待遇范围覆盖医保目录内和目录外的费用,充分保障不同群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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