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试点大病保险 医保内容有哪些 2014年02月10日来源: ?
全国试点大病保险
全国试点大病保险,防止因病致贫。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关怀,令人倍感欣喜。我们经常从电视节目中看到,不少人身患重病,但是没钱医治,借了不少外债,病治好了,可是没钱生活。这同样是悲剧。全国试点大病保险,希望相关政策早日出台,解老百姓的后顾之忧。
国务院医改办于2月8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放心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已有超过20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此外,国务院医改办还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表示,在接下来的“重大问题研究”中,将加大包括“完善筹资机制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力度。而此前一位曾参与大病医保制度制定的部委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部分地区存在筹资水平低的问题。
医保内容有哪些
社会医疗保险包括三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险种。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为了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则是企业为了不降低职工现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而建立的,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的补充形式。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政府补贴,由区社保中心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报销标准使用的。
补充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制定政策自行管理。
以上的保障内容通常包括门诊、住院医疗。
医保是社保的一部分,社保是否完善是福利措施的直接体现,这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但是从现实来看,不少用人单位存在不给员工上社保,或者迟交社保的状况,这种做法是十分不负责任的。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如果员工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点可以向律师多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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