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档案中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期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经省人社厅报名初审和面试前复审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或面试。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诚信报考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2个小时左右。笔试成绩60分及格。在笔试及格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60分合格。面试不合格人员,不作为遴选人选。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四)考察和体检 本次遴选的部分职位实行差额考察,即省人社厅医保政策研究职位、省医保局医疗服务监管职位和省工资统发办工资审核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总成绩及格实际人数确定。其他职位按1:1比例等额考察。各职位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该职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前述相应比例确定,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拟遴选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公务员局对遴选人选进行复核,复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公示、复核中发现问题不适宜转任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察情况和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省人社厅人事处0431—88690612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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