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副市长左继生将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第一批补偿金送到患者手中,标志着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全面铺开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设区市。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医保体系,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缓解农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今年我市出台了《吉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调整了大病医保起付线,新的补偿标准为: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按50%比例补偿;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60%比例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补偿。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
此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第一批人员有泰和县石山乡齐塘村肖希玉、遂川县巾石乡届溪村李英莲和东坑村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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