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从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湖北省将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通过控制医疗费用上涨,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省卫生厅介绍,将严格控制住院率增长,对未达到住院标准的患者,一律不得收治住院,并加大虚挂床位等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控制县外转诊,使县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原则上一般大病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得到诊治,复杂疑难病例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各级医疗机构例均费用增长率要限制在8%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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