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吉林省通化地区实施医疗、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第二年,辉南县人社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全面扎实开展此项重点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班子组织医保局骨干人员对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分析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建议,多次向通化市里主管领导汇报市级统筹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财政局积极进行沟通。
二是做好对市级统筹的宣传工作。市级统筹启动大会和业务培训会后,医保局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专题座谈会,详细记录各单位对市级统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0月初深入到14个乡镇、街道,宣传市级统筹政策,发放宣传单万余份,对劳保所工作人员在市级统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了解答。
三是市级统筹后的各项基金征缴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参保223户,已缴费210户,企业参保77户,已缴费60户。城镇职工断保和续费累计882人,补缴基金64万元。特别是对各乡镇学校断保人员,帮其查找各年度缴费记录的老档案,并办理补缴手续。积极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认真核对低保家庭和人员名单,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确保城镇居民低保人员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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