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将有法可依 昨提请审议 贵州省拟将建立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准备金制度 学生一旦受到人身伤害,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救护受害学生,医疗机构也应当对受害学生立即救治,不得借故拒绝、拖延。 学生一旦受到人身伤害,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救护受害学生,医疗机构也应当对受害学生立即救治,不得借故拒绝、拖延。昨天,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处理程序、责任承担与赔偿、法律责任方面对学生进行了保护。此草案如果审议通过,标志着我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将结束无法可依的历史。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无法可依”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教育厅厅长霍健康作关于的说明时表示,目前国家和我省尚无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处理起来一直“无法可依”。这句话道出了我省针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问题,急需要出台一部适合我省实际,预防与处理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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