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佛山照明纠纷案。部分股东就佛山照明信息披露违规而提出索赔诉讼,此次审理的纠纷案件包括352名投资者向佛山照明索赔4725万元和163名投资者索赔1500万元,共涉及索赔约6200万元。?被告方佛山照明代理律师及原告方代理律师均出席开庭审理,双方在本案是否构成证券法上虚假陈述、佛山照明股价下跌是否由系统性风险决定、信息披露问题是否构成重大性事件、投资者身份认定及交易记录等资料有效性诸多方面进行了激烈辩论。法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据了解,之后被告方主张应由原告方先拿出调解方案,本案能否最终达成和解还有待观察。?
?争论股价下跌原因?双方首先辩论是否因为系统性风险导致佛山照明股价下跌。?佛山照明代理律师认为,“佛山照明未披露行为不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无须对原告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全球遭遇到经济危机,由于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央行提高准备金率、欧债危机、大小非解禁等因素,A股作为国内经济晴雨表,存在系统性风险,市场出现下跌也正常”,佛山照明股价也跟随下跌。加上2010年LED、锂电等行业不景气,以及公司基本面因素也都影响佛山照明股价。“因此,即便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佛山照明股价的下跌也并非是原告所称的信息披露问题所致。”佛山照明代理律师表示。?投资者方面代理律师则提出,大盘在相应阶段只是正常波动,而佛山照明却下跌幅度很大,因此股价下跌是佛山照明虚假陈述造成的。?双方又对佛山照明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辩论。就此问题,佛山照明代理律师表示,佛山照明关联交易金额和关联关系未达到重大事件的标准。“即使构成虚假陈述,也只需要对揭露日之后的投资损失负责,而不是应对揭露日之前投资者投资损失赔偿”。?
?资料显示,佛山照明去年3月7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为时任佛山照明董事长钟信才的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是佛山照明的关联方,但2010年以来佛山照明未在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同时在与关联方发生交易超过披露标准的情况下未经董事会审议、未予以及时公告,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为此监管部门责令佛山照明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钟信才等人也进行了处罚。?投资者方代理律师则针对佛山照明信息披露问题表达观点,“关联交易为利益输送埋下隐患,是证监会治理的重点,这是直接导致佛山照明股价下跌的原因。”?难定赔偿范围标准?双发还在赔偿范围及标准的界定上进行了辩论。?
?佛山照明代理律师表示,原告提供的投资人身份多为复印件,尤其是交易资料均为证券机构提供,而中介机构没有出具这些资料作为法律证据的资格。他认为,只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才有资格出具。投资者方代理律师则表示,到中登公司出具资料需要大笔费用,这会增加投资者的费用。?双方在实施日期上同样存在分歧。据介绍,在揭露日确定的情况下,实施日期越早代表索赔时间范围越大,索赔的人数越多,索赔金额也就越大。?最后,被告方强调原告提供的股东身份及交易资料等存在问题,认为原告并未完成举证责任,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据了解,之后被告方主张应由原告方先拿出调解方案,本案能否最终达成和解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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