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南昌市卫生局获悉,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签约暨启动会召开。这意味着全市新农合的参加者如发生高额医疗费,在不用额外掏钱的基础上,可以得到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二次补偿。
据悉,从今年起,南昌市将在所有新农合统筹县区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将在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基金或当年统筹基金中按人均20元的标准为全市新农合的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
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从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参合农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2014年定为10000元),可申请大病保险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
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可报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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