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值得鼓励,特别是在创新需求不断增加的互联网普惠金融时代。但需要警惕的是,如果创新流于纯粹的做秀,或者陷于制造噱头的泥潭,潜在的风险必然会不断聚集。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任何新险种的开发都需要大量数据作为依据,一是考查市场的需求程度;二是涉及费率定价的合理性。如果只是追时尚、“拍脑袋”式的创新,新产品很可能出现保障无法覆盖风险的新风险,如此,产品也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比如“雾霾健康险”,如果专保雾霾致病的风险,但被保险人却无法提供雾霾致病的证据,何谈理赔;如不是,“雾霾”二字就等于是个噱头,没有实际意义,而模糊的条款还容易引发理赔纠纷,最终遭到市场的拒绝。
人们常说“只买对的,不买贵的”,这句话用在保险保障上就是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但是,如果保险产品被过度包装,便模糊了投资者对保障的关注。比如“娱乐宝”,投保人的兴奋点更多是在保障以外的附加条件上,这必然影响投保人进行理性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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