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新建15个市区县基本医保意外伤害附加险(简称医保意外险)服务网点启动运行。今后医保参保者不慎发生意外,可在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3:30至17:00,就近去新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依据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只要每年依法参加本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可获赠基本医保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无需参保人另行缴纳保险费用。凡本市参保人员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非疾病伤害、伤残或死亡的,目前都免费纳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保障范围,将按规定给予赔付。
按照规定,本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标准: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6000元(含)以下医疗费用,由意外伤害险资金按照70%的比例给付;超过6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80%的比例给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如不慎发生意外,参保人可在第一时间拨打市基本医保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电话4006596196进行咨询或到15个医保意外伤害险网点就近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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