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江西参保市民的养老保障待遇水平,江西省人社部及时推出了2016年江西养老保险新政策,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西省财政“十三五”规划纲要》可以看出,新政策将适时提高参保市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江西省财政“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江西省将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实现城乡各类从业人员和居民全覆盖。适时适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持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实现应保尽保。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另外,从8月份开始,江西将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江西落地。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和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并参加养老金待遇调整。
据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将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江西省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不足支付时,由当地政府予以补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明确不能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提示:2016年江西养老保险新政策分别从两个方面出发,对现有的江西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一方面适时提升参保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另外一方面正式落实江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使当前的养老保险政策更加符合大众的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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