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长沙讯沈先生向晚报咨询我是帮老乡打工的,他是老板,我和他的企业没签劳动合同。前阵子我开车送货,车子是向我姐夫借的,结果在路上撞伤了一个人,交警判定我是主要责任。现在,老板不承认我是他企业的员工,只说我是他老乡,偶尔帮他送货,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现在伤者盯着我索要赔偿,还说如果不赔就去起诉。请问这起事故伤者的赔偿到底应该如何承担?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答复首先,韩先生可以搜集有关证据,证明他与老板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如没有足够证据,法院有可能认定他们的关系为雇佣的帮工关系。根据我国,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至第三人损害的,依法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者,帮工人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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