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我国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根据调查获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食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虽被誉为“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责险”)却一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为让食责险更好地得到落实,昨日,保监会正式对外披露,食责险将成为半强制性险种,并纳入食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保监会官网显示,为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保监会与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将食责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和食品企业的考核指标中,如企业投保情况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食责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推动将食责险纳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而作为回报,已投保食责险的企业可优先获得行业专项支持和政府扶持政策。
提示:近日保监会指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我国的半强制性险种,它的实施将有助于化解食品安全事件的纠纷,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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