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王某突然死亡,因医学证明记录为 窒息可能 ,保险公司认为王某死因不明,且家属将尸体火化,导致真相永远无法查出,拒绝给付意外死亡赔偿金。一审败诉后,保险公司提起上诉,昨天记者获悉,市中院维持原判,认定王某死于意外,保险公司赔偿5万余元。 与女儿比赛吃饭,父亲噎食倒地 王某是盐城人,30多岁,在武进打工。今年4月13日下午5时许,他和妻子耿某、女儿在暂住地吃晚饭,因附近一家超市当天开业在搞优惠活动,为能够早早去排队领取特价商品,王某吃得非常匆忙,还和女儿比赛看谁吃得快、吃得多。耿某回忆,一家人正其乐融融,丈夫突然剧烈咳嗽并倒地,她立即叫车将他送往医院,约1小时后,丈夫因抢救无效身亡。 医生说,他的嘴里、鼻孔里都是米饭粒子。 王某突然死亡,家人悲痛万分。
根据家乡风俗,他们将尸体带回老家安葬。之后,耿某得知,丈夫生前所在单位为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的团体意外险、1万元意外医疗险,遂前去理赔。材料备齐后,保险公司称,因王某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记载死因为 窒息可能 ,不能排除他生前可能有其他重大疾病,属死因不明,拒绝理赔。 耿某无奈,委托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晓民、李志杰,诉至天宁法院。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