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伪造公函虚称涨价岁尾年头谨防保险销售误导

loadingloading
[提要]“监管部门下通知要将保险产品大幅提价,新款‘保险理财产品’收益更高。”岁末年初,对于保险销售人员提出的这类说法,一定要特别当心,时刻警惕,防止被忽悠。岁末年初,保险市场的业务开

“监管部门下通知要将保险产品大幅提价,新款‘保险理财产品’收益更高。”岁末年初,对于保险销售人员提出的这类说法,一定要特别当心,时刻警惕,防止被忽悠。
岁末年初,保险市场的业务开展也是如火如荼。各家公司各种业务冲刺,各种迎接“开门红”,在压力与指标之下,“打鸡血”的销售人员使出各种“大招”,导致保险产品销售误导又开始花样迭出,值得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朋友提高警惕,防范上当。 炮制“监管公文”伪造“保险涨价” 上周,网络和微信朋友圈中流出一张健康险和意外险“涨价”的“保险监管函”,根据该“公函”内容显示:“2015年1月1日凌晨起,原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面停售。
正式启用2015年新版保障费率。原保障不变情况下,每万元保额费率上调48%。新版费率已下发。”在这一简短的公文落款处写明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的字样,还盖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红“公章”。 “红头文件”都下来了,部分心急的消费者打算在涨价之前购入这两类产品。毕竟,虽然该“公函”只有寥寥数语,但明显是未来重大疾病保险、意外险要涨价的味道。
幸运的是,该“公函”很快就被圈内人士识破了,还有人告知了辽宁保监局。12月17日晚些时候,辽宁保监局随即在官方网站澄清:“近期,保险市场出现以辽宁保监局名义下发的公告,称从2015年1月1日起,原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将大幅提升。该公告系伪造,其行为涉嫌违法。在此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仔细甄别,从自身实际需求出发理性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提防以停售、涨价为由的保险销售误导行为。
对此,辽宁保监局专门发出通知予以澄清,相关信息可在辽宁保监局官方网站查询。如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自身民事权益受到侵犯,可拨打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进行投诉举报。” 中国保监会也同期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分公司严禁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制造、传播该类虚假信息,并于12月18日12时前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所属各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防止虚假信息进一步扩散。
业内人士称,此次保险销售人员伪造政府监管部门公函的行为,性质相当恶劣。 以往年末的时候,在老产品即将停售,新产品即将出炉的时候,为了促使消费者抓紧时间购买旧产品,部分代理人会奔走相告“xx产品要涨价了”并向老客户和新客户灌输这一概念,游说客户加保旧产品,或让新客户“抓住最后的投保机会”。销售人员的这些说法,让客户大有“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感觉,可谓是充分掌握了消费者的心理。 事实真的如传言所称么?在新产品正式面世之后,我们看到,新推出的保险产品无论在条款设计、保障范围还是价格上都或多或少与老产品有所差异,并不能简单地说是“涨价了”。 但这次的“忽悠”更夸张,伪造监管部门公文,借助政府公信力促使消费者相信产品要涨价,从而达到短时间内促销的手法,实在太恶劣,欺骗性太强,甚至有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不管面对何种“涨价”传言,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首先不要过度相信,然后可以请教一些专业人士,辨清事实真相,防止冲动消费。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