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对工资存有疑问,遂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查看工资档案,忠县干井粮站退休工人曹某以当地社保局收到申请后15日内未给予答复为由,将社保局告上法庭。昨日,小编从忠县法院获悉,这是自今年5月正式实施后,该院审理的首例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案。
今年6月27日,忠县干井粮站的退休工人曹某以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为由,将忠县社保局告上法庭。曹某在诉讼中称,他于1958年参加工作,1988年退休。因对退休工资存有疑问,于2007年12月29日向忠县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其工资进行核查,社保局口头告知其工资符合相关规定。今年4月28日,曹再次以书面申请形式要求社保局向其提供退休工资档案,但该局在收到申请15日后未予以答复。6月27日,曹向忠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当日已对其进行口头答复”,忠县社保局副局长马亮告诉小编,曹某曾多次找到该局。该局工作人员每次都向其进行了耐心解释。今年4月,该局在收到曹要求查看退休工资档案书面申请时,再次就该问题进行了口头答复,并让曹通过电脑系统查看了他的相关档案。
据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王学辉介绍,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该案中的曹某具有查看自己档案的权利。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昨日,小编从忠县法院获悉,该案于日前进行了一审,未宣判。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