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保险对于群众的医疗提供保障,沈阳市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的比例,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的压力。
一、本通知发布后新参保(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6.8%。
二、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按10%比例缴费的,可自愿选择将缴费比例变更为6.8%。
三、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在职转退休时,如涉及不足缴费年限需补缴费用的,缴费比例按6.8%计算。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提示:沈阳市发布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所下降,减轻了他们的缴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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