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是江门市江海区某企业的员工,今年元旦在广州探亲时突发脑出血。幸运的是,她的病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但随后,李小姐担心其他地方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如何办理异地医疗保险报销?
在江门退休后,他们搬到别的城市生活,被他们的单位送到别的城市住一段时间,或者当他们出国旅行时,他们需要立即就医。符合江门市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均可报销。
异地个人同意的医疗机构移居异地的,应当办理。
根据市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退休后在市外长期居住或被单位派驻国内异地机构工作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个人异地约定医疗机构,但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不能异地约定医疗机构。今年80岁的孙婆婆,退休后跟着儿子到深圳市居住,因距离远回江门看病很不方便,于是儿子帮她选择了深圳市中医院和深圳市人民医院作为孙婆婆的个人异地约定医院,并到退休当地社保局办理了有关手续。去年8月,孙婆婆因心肌梗塞在深圳市人民医院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为70%。但如果孙婆婆不办理异地约定医院确定手续,则只能按照非约定医疗机构标准报销范围内费用的40%。
急病就医须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被保险人因外出旅游、外出旅游、探亲等原因,在缺勤时急需住院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住院;农村居民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就医。保险地的社会保险,由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办理,各单位到医院办理备案手续。像上文提到的李小姐,住院后由其家属到江海区社保局及时办理异地就医急病备案手续,因其就诊医院暂未与省异地就医平台对接,她出院时需先行垫付,出院后凭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资料到江海区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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