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为了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监会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据悉,近来保监会消费者保护施铁腕,纠纷诉讼调解机制将推全国。
保险新“国十条”以及刚刚下发的《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保险消费者是不是满意,是评价保险价值的最终标准。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服务信得过,保险才有生命力,才能发展。11月20日,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在2014年中国保险学术年会上如是表示。
“我们服务消费者保护,很多方面做得让社会不了解,或者社会认为我们需要改进,这些和保险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系。”姚庆海续称,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包括从业人员的从业精神、诚信记录,包括保险机构的诚信服务、产品创新等很多方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时代,怎么样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如何进行信用体系建设,值得探讨和思考。
提示:近日保监会下发相关文件,对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做出明确的规定。从制度层面、法律层面做了顶层设计,推动整个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另外,保监会还在大力推荐纠纷诉讼调解机制的建设,为消费者解决更多问题。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