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妇女都可以在生孩子报销生育保险后得到一笔资助金,但是如果在怀孕的过程中,不小心流产了,又该如何报销呢?在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生育保险如何报销流产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1.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2.流产每人次1000元。
(二)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1.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2.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3.药物流产:300元。
流产生育保险可享受的产假
1.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2.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二、相关法律
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在报销生育保险的过程中,会用到许多的证件与证明材料,所以大家在自己的平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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