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国法律实践,人身伤亡可以有两种方式的索赔:
一是依据成文法的规定进行索赔;
二是根据普通法的惯例进行索赔.前者是依据法律规定人身伤亡索赔所包括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最高赔偿额.在这种方式下,索赔的特点不是依据死者的年龄大小,而是仅仅依据死者本身统一的赔偿额,加上属于死者应扶养、抚育和赡养的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这种赔偿还受到最高赔偿额的限制.后者是依据合理的原则,对死者未来收益损失,即对社会贡献的损失进行计算,这种赔偿没有责任限制,故索赔额可达到很高的程度.
从理论上说,保赔协会对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是无限的,但因为保赔协会承担的是会员船东应负的赔偿责任,会员船东只有在支付赔款以后才有权向保赔协会索赔,所以保赔协会实际上也同船东一样根据有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享受责任限制.如根据(1974年雅典公约)规定,船东对旅客伤亡的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为雅典公约全称为(1974年夫妻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后又有了1976年议定书.参加该公约的国家有美国、英国、利比里亚、西班牙和波兰等十几个国家,我国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于1994年3月5日通过了加入此公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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