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主张按施救、保护费用给予一部分或全部赔偿,赔多少答案没有作出回答,也难于具体规定,因为它在保险理论上缺乏定损原则.这个案例实际上也是一个按“投保项目分项”或..条款项目分项”问题.如果张XX投保时按条款项目分项,家具.衣服.家用电器(彩电,收录机)等生活资料本来属于同一项,总保险金额为2000元,那么无论是彩电,收录机受损还是其它家庭财产(生活资料)受损都能得到2000元以内的赔偿,也不至于出现“未受损”财产索赔问题,实际赔的不是施救费用而要列为施救费.
目前,对分项投保,分项理赔的三种算法:保险理论上倾向A)投保项目分项, (案例二,三为证),实践上倾向C)按房;屋、其它财产和代管财产分项, (家财险业务手册为证);从保险理论结合实践,A)种分项过细有损被保险人利益,C)种将农村家庭财产,个体专业户营业器材都混在其它保险财产一个项.目中,不利投于保时针对不同投保人(农业户.个体专业户)的特定保险标的区别承保,承保工作中对特定的被保险人(农业户个体专业户)及其特定的保险标的(农具、农副产品和原材料、商晶)分开分项是比较合适的.
1988年中国保险公司制定的城市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已将下述条文删去:农村家用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家禽;以及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在保险财产项目分项上,却把原属同项的: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分开为:衣服、床上用品,家具.用具,器具和“家用电器.乐器两项.这样就使衣服,家具同家用电器分项投保,两者保险金额不能互相调剂.案例三若根据城市家庭财产保险新条款分项,彩电、.收录机的保险总金额2000元不能调剂到其它财产上.其损失也就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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