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乡,镇要建立社会保障委员会,以便统一领导i凡开展试点的乡,镇都要成立这个组织,它是乡,镇政府领导、组织,协调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成员可由乡镇长,民政员、财政,信贷,武装,农经,乡镇企业、青年,妇女等于部组成,以利组织和发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第二,把现有的民政工作编织成网络形成体系.就是把救灾、扶贫、救济、五保,优抚、安置、残疾人克等项工作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之内,形成多位一体的机制,这是起步阶段最普通,最基本的要求.
第三,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生产.凡没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生产单位的乡,镇,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务使每个乡,镇都办一所敬老院,一个抚贫福利厂.敬老院除为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外,兼管分散的五保老人生活服务工作,扶贫福利厂是为了安置贫困产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务工,并为社会保障提供一部分资金.
第四,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工作. “七五”计划要求:“抓紧研究建立农村保险制度”,中央今年五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试办合作保险.社会保险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不同于一般企业性的金融保险,它是国家法令规定,带有强制性,保障性的保险工作,统收统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需上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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