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通知义务。出险通知义务,即理财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理财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被理财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理财保险人。出险通知对理财保险人十分重要。理财保险事故的发生,意味着理财保险人可能实际履行其理财保险责任。理财保险人及时知道出险情况,就能及时采取施救措施,尽可能保存标的,防止损失扩大,并尽快查清事故原因,确定责任,核定损失,正确理赔。
实践中对“及时”通常理解为在理财保险事故发生后可能通知到理财保险人的最短时间,以此期限来约束出险通知的义务人。对于延迟通知的后果,在理财保险实务中,为了保护理财保险人合法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约定出险通知的义务人如果未及时履行出险通知义务的,理财保险人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不承担理财保险责任。如果投保人未履行理财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则有可能产生两种后果:一是理财保险人不能解除理财保险合同,但可以请求投保人(被理财保险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二是理财保险人免除理财保险合同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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