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它是投保人向理财保险人申请订立理财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只要一经理财保险人做出承诺,即成为理财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理财保险实务中,投保单一般由理财保险人事先印制,投保人按其所列条款据实填写后交给理财保险人。投保人在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有:投保人、被理财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有关情况;理财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理财保险险别;理财保险责任的起迄;理财保险价值和理财保险金额等。
投保人必须如实填写投保单,否则将影响理财保险合同的效力。投保单上如果有记载,即使正式理财保险单上遗漏,也不影响理财保险合同的效力:如果投保人在投保单中告知不实,在理财保险单上又不改正,理财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违背合同的诚信原则为由而解除合同。投保单作为订立理财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的一部分,具有以下法律意义:
① 投保单是投保人提出的书面要约,对投保人具有约束力。
② 经理财保险人承诺,投保单即成为理财保险合同一部分,其真实与否直接影响理财保险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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