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理财保险特约可保财产
特约可保财产是指必须经过理财保险双方的特别约定,并在理财保险单上载明才能成为理财保险标的的财产。这种特别约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取消理财保险单中对该特约可保财产的除外不保;二是将该项目纳入可保财产范围。团体理财保险中的特约可保财产包括:
①市场价格变化大、理财保险金额难以确定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邮票、艺术品等。
②价值高、保险风险较特别的财产,如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等,这些财产虽不易遭受并导致损失,但有洪水、地震等保险风险却往往造成巨额损失。
③保险风险大,需要提高费率的财产,如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等。
团体理财保险不保财产
不保财产是理财保险人不予承保或不能在理财保险项下承保的财产,它包括如下几项:
①土地、矿藏、森林、水产资源等。
②货币、有价证券、票证、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等难以鉴定其价值的财产。
③违章建筑、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正处于紧急状态的财产。
④未经收割的农作物及家禽、家畜及其他家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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