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有很多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理赔的实例也是有许多,今日就保险公司理赔实例给大伙儿做好多个详细介绍,能够让大伙儿更清晰的掌握到索赔的步骤和额度难题,期待对大伙儿有协助。
李先生在一家企业搞营销推广,家里有妻子、父亲和老娘。2005年6月,他给自己购买保险了某车险公司终身寿险及额外住院补助医保。在其中人寿保险保险金额十万元,死亡受益人是妻子,额外住院补助为60元/天,受益人是自身。购买保险但是大半年,一向身心健康的李先生在参加一个宴会时,时感腹疼难耐并伴恶心干呕,送至医院门诊被确诊为亚急性坏死性慢性胰腺炎。虽经救治,但最后却因抢救无效而于10天后悲剧过世。
李先生的妻子向车险公司明确提出了索赔申请办理。我想问一下该如何处理本案?
答:李先生的妻子可得到什么理赔金,是依据当时李先生购买保险的保险合同决策的。保险单包括人寿保险和住院补助附加险2个一部分,均有分别的受益人。人寿保险一部分因为当时李先生清晰地特定他妻子为受益人,因而十万元理赔金就彻底归李先生妻子全部。对于额外住院补助医保一部分,当时保险单要求受益人是李先生。
但李先生已过世,此一部分理赔金需视作李先生的财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平均分。依据法律法规,财产法定继承人分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儿女、爸爸妈妈)和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兄妹、爷爷奶奶、外祖父母)。李先生无儿女,父母都是在,因而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含妻子和爸爸妈妈三人。累计600元住院补助赔偿金,由这3个人均分,李先生妻子做为在其中之一,能够并且仅能够得到三分之一的额度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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