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为了更好地规格型号交强险运营销售市场,进而更强的为车主服务,黑龙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标准发展趋势黑龙江保险行业的建议》,规定保险公司付款给保险中介的交强险业务手续费不可高过4%。
近些年,为使保险中介市场销售自己商品,我国一些保险公司为中介公司出示具体信用额度超出4%的巨额手续费,或以赠予超市购物卡、车用汽油代金券等方法变向拉高手续费,提升选购商业车险顾客的开支。
《意见》规定,保险公司须严苛区别交强险立即业务和中介公司业务,立即业务不可付款手续费。中介公司业务手续费每单比例不可高过4%,禁止保险公司以一切方式变向提升付款给中介公司的手续费规范。对已查证的违规操作,黑龙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对违反规定组织和工作人员推行“双惩罚”,依规给与终止接纳新业务、撤消管理层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注销运营商业保险业务许可证书等惩罚。
提醒:综上所述能够看得出,黑龙江省提升对交强险业务运营的管理方法,禁止交强险巨额手续费,进而缓解汽车保险顾客的开支,也促进交强险业务更强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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