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与甘肃财政厅官网、农牧厅协同下达《关于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2007年甘肃省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能繁母猪商业保险的执行现行政策开展了进一步确立:一是要全额贯彻落实县市财政局配套设施资产。县市企业和农民饲养的能繁母猪,地方财政配套设施资产由省财政局和县市财政局各担负50%(即各担负9元/头)。二是能繁母猪商业保险运营模式采用由车险公司为政府部门代办公司的方式。三是提升组织协调和融洽相互配合。行政机关要带头搞好能繁母猪商业保险补帖的找到工作,提升资金托管,保证专款专用;农牧业宠物医生单位要搞好试点的疫防等技术咨询具体指导,帮助搞好查勘定损工作中;保监单位要对商业保险保险投保、索赔、服务项目等开展管控,维护保养市场监管。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