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擅自变更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拒赔

loadingloading
[提要]案例:严某在2000年6月以其一幢价值12万元的楼房作抵押向郑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次日郑即到保险公司为该楼投保。保险公司调查后,便与郑签订了以郑为保险人的为期一年的

案例:严某在2000年6月以其一幢价值12万元的楼房作抵押向郑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次日郑即到保险公司为该楼投保。保险公司调查后,便与郑签订了以郑为保险人的为期一年的保险合同。2000年12月,严还清了借款,并收回了自己的楼房的抵押,郑将保险单一并交给严。2001年3月,楼房因一场大火被焚,严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末果,又请郑出面索赔。保险公司调查案情后,以郑非保险利益人为由拒赔,郑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郑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刘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郑作为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是基于他与严之间的借贷抵押行为,即当郑把钱借给严,接受了严抵押的楼房,郑才对该楼房具有保险利益。当严还清全部借款、收回抵押房时,郑对该楼就不再具有保险利益了。因为虽然楼房被焚,郑并未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所以,当严某收回抵押楼房、还清全部借款时,郑应到保险公司申请批改保险单,将被保险人变更为严某。否则,该保险合同归于无效。因此,保险公司对郑、严都不负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