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赔偿方式是指保险人事先规定一个免责限度(可以是免赔率,也可以是免赔额),只有在损失超过这个限度时才予以赔偿。其优点是:对保险人来说,可以避免大量小额损失赔案的繁琐工作,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对被保险人来说,可以增强被保险人的责任感,并可减轻其保险费负担。此种赔偿方式具体分为相对免赔与绝对免赔两种:
(1)相对免赔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X损失率(损失率大于免赔率),此公式说明当保险标的的损失达到规定的限度时,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
(2)绝对免赔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X(损失率一免赔率)(损失率大于免赔率)此公式说明当保险标的损失超过规定的限度时,仅就超过限度的那部分进行赔偿。三、损失补偿的分摊损失补偿的分摊也就是重复保险的分摊,在重复保险中,被保险人将一个标的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的总和往往会超过保险标的的可保价值。而根据损失补偿原则,在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所能获得自9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利益,通常采用补偿分摊自6方法在各保险人之间分摊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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