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外来人口入驻北京后是否可以在北京重新申请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保险,不能办理异地就医有什么政策?
北京丰台区张先生:我是一名外地人,已过退休年龄。因所在的企业倒闭,我的医疗保险中断了,后再没有续办。现在我已投靠子女,在北京常住。请问,我能否在北京重新申报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保险呢?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如果您在外埠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依据《关于外埠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批复》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是: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享受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类人员按照原所在地的规定,享受原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有关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及具体手续建议向原所在地人保部门详细咨询。
如果您未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依据北京市的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包括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回京后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提交单位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或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
如符合上述参保条件,可由本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提示:在外地办理医疗保险入驻北京后享受原所在地的保险待遇,对于具有北京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通过相关手续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