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的处理 保险合同的终止与一般合同相同,即其合同仅对将来失去效力,不追溯既往。因此,合同终止前的保险费,保险人无义务返还;若终止后的保险费已付,则投保人可请求保险人返还。 保险合同的种类 保险合同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基于分类方法的不同,其种类名称也不一而足。本节仅以主要的分类方法作一论述。 一、依保险价值的估计分类 保险价值(lnsurablevalue)是指保险标的物在特定时期内的实际价值。在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的确定必须以保险价值为最高限度。基于保险价值的估计不同,保险合同可分为定值保险(Va—luedinsurance)合同与不定值保险(Unvaluedinsurance)合同两种。人身无所谓价值,所以人身保险合同就无所谓定值与不定值之分。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