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今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常州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8%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从今年9月起,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9%征收,今年5月至8月已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将按新规定进行费率下调差额补退,此项工作将在10月份启动,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
本次下调,涉及市本级企业单位2.7万余家,每月将为企业单位减负约2800万元。
提示:9月1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常州市本级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下调1%,从今年5月开始执行,对于今年5月至8月已缴纳的职工,可进行差额补退。此次下调,预计能为企业减负2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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