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经办市直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审核和发放市直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发市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费。
(三)负责管理市直参保单位的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负责市直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证据收集以及认定、鉴定结论的送达。
(四)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以及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五)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经费的收支预、决算编制;拟定基金、经费支出计划,及时向各分局下拨基金和经费;拟定基金调剂计划。
(六)负责管理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和资产,组织各分局实施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按照《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深入细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组织体系。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领导亲自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制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各项措施,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二)规范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公文快捷审签程序,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咨询。截至2011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2789286
负责承办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日常工作;负责本局各科室、各分局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及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接待、保卫、后勤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局人事、党务和工、青、妇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社会保险关系科联系电话:2789225、2789223
负责经办市直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和年审工作,负责市直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负责医保IC卡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区)分局社会保险关系业务工作。
(三)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联系电话:2789232、2789231
负责市直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验证和待遇审核工作;管理市直领取养老和失业待遇人员的资料以及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台帐;负责市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工作;按照劳动保障部门通知调整养老、失业待遇;负责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及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区)分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工作。
(四)医疗待遇核发科联系电话:2789205
负责市直(含惠城区)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认定和各项医疗费用的审核;按劳动保障部门通知调整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负责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高额医疗费用、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用的支付、结算,并管理相关待遇支付台帐;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区)分局的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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