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病保险时,每个人都经常会遇到附加保障的选择。其中,附加的死亡保障和疾病终末保障是两种最常见的类型。许多人无法分辨两者之间的区别。所以今天小编就跟大家来简单地分析这两者的区别,看看疾病终末期保障到底有什么用?
一、疾病终末期保障和身故保障的区别
疾病终末期保障必须先满足疾病终末期这个条件。必须是现有医疗手段治疗不好(医生开具证明),且患者剩下的生存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的,才能获得这个保险金。
而附加身故保障其实就是附加一份寿险产品,只要被保人在保险期内因为重疾身故,或者因为意外身故都可以获得保险金,和疾病终末期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已经确诊死亡,而一个只是快死而已。
二、疾病终末期的作用
事实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可以看作是提前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如果保险产品种同时包含身故和疾病终末期两项保险责任,那么只能赔付其中之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因为重疾理赔过,也无法获得身故保险金和疾病终末保险金。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功能差不多,可以在很大程度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对后续的治疗可以提供经济上的一定帮助。所以小编觉得疾病终末期保障存在也有存在的意义,但是产品中不包含也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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