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自卸货车司机明知超载还照开不误,不料撞上电动车致人受重伤。昨天,平顶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依法判处货车司机魏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据承办该案的平顶山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介绍,今年30岁的魏某是平顶山市区居民,去年10月22日下午2时许,他驾驶严重超载的农用自卸货车行至平顶山市某一路段时,与骑电动车的谷某相撞,致谷某右上肢及头部等部位受伤。经法医鉴定,谷某为重伤。
经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魏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魏某赔偿谷某9000元。诉讼中,谷某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魏某又一次性赔偿谷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8.5万元。
我们还记得,1月11日发生在河南许平南高速公路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受伤人数由23人增加为25人。据核查,发生事故的客车核载35人,实际载客43人,存在超员现象。为什么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还是有很多人违章超载?
以货车为例,一辆货车从内蒙鄂尔多斯运煤到河南西峡县,每吨煤的运费是345元,如果按照规定装载30吨,跑一趟可得运费10350元,如果刨去1600元的过路费,5000元的油费,两名司机900元的工资,3天450元的饭费,200元的装卸费,还能剩下2200元,但是,汽车的折旧费、保养费、车险、轮胎消耗费加在一起不仅这2200剩不下,每年还要赔出不少,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她的议案中提到:山西大同市的交管部门已经做过一次实验,用红岩牌16吨的载重汽车按照规定装载,从大同运往天津,一路上那辆车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但到达天津后,那辆车还是亏损了3200多元,因此,在权衡利弊之后,几乎所有的大货车都选择超载。
但是,超载所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绝不是小小的利益就能相抵的,于是,为了杜绝超载这一现象,平顶山启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制度。
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平顶山市将启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制度。今后遇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将把车辆的相关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8个单位联合下发的《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今后对于超限超载达到20%(含)以上,使用无牌、套牌、假冒军警、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情况,要将其车辆基本情况、驾驶员信息、货物装载地等信息及时抄告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享受国家“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从严控制超限运输证件的申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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