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加强对夜间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以及防范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贵阳市公安交管局加强了夜间巡逻,组成夜间巡逻小组在晚上12点至次日凌晨2点加强对辖区内道路的巡逻。截止目前,贵阳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215人,醉酒驾驶9人,无证驾驶102人,行政拘留65人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贵阳市交通事故全面下降。
期间,贵州省高速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高速上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货车在高速上逆行,民警随后上前把货车拦下,询问中发现司机浑身发出阵阵酒味。原来,这名来自惠水的龚姓司机,昨天凌晨喝了不少酒,抱着可能逃过检查的侥幸心理就上了路,没想到还是被民警逮个正着。按新交规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做出严厉处罚,逆行扣12分,饮酒驾车扣12分,暂扣驾照半年外,还要被罚1000元。
随后,贵阳市公安交管局民警接到报警:“乐岗加油站有辆车在公路上横冲直撞,已经撞了2辆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一名年轻女子从驾驶室里走出来,拍着民警的肩膀说:“走,帅哥,今天我过生日,再陪我喝一杯。”经查,当晚,该女子邀约同事在福泉为自己庆祝生日,待“酒足饭饱”后便驾驶小型汽车,准备回马场坪生活区。由于喝酒较多,其所驾驶的车辆在公路上“蛇形”,连撞两辆车后停在了路边。民警赶到现场将其控制。经过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徐某某酒精含量达到242mg/100ml,属于醉驾。
现如今酒后驾驶已经成为道路交通的“三大杀手”之一。对酒后开车,绝大多数人都有认识,明知酒后开车有危险,知道是不对的。但受热情待客习惯影响,认为无酒不成宴,以及对自己酒后开车的技术过于自信,认为喝点小酒开车没有问题。这种侥幸心理,往往正是酒后开车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饮酒后,人会出现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导致驾驶人运动机能低下,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每年因酒后开车丧身交通事故的人不计其数。这也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对酒后开车行为处罚力度的原因。有人研究发现,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06%-0.08%的驾驶员,在把掌驾驶盘、控制制动器、窄道行驶技术操作等方面发生的错误,明显多于未饮酒的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越高,影响越严重。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当其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04%,可将路面宽度比车轮距窄30厘米的道路错误地判断为该车可以通行。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今年一季度,贵州贵阳市共受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594起,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其中一般程序以上交通事故发生49起,同比下降56.2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5%;受伤人数92人,同比下降49.17%;直接财产损失662200元,同比下降51.76%。通过严密查控、强效打击,有效遏制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保障了市民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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