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执行医保政策,防止医生为医保黑名单人员错误开具药品,日前,北京顺义区中医医院于门诊医生站系统增加了医保病人黑名单判别功能。
医保黑名单顾名思义:因各种原因的个人违规行为被列入北京市全市范围内的医保“黑名单”信息库。
医生开药时如涉及医保黑名单中的病人药品,系统将自动弹出提示。点击确定后如要继续开出此药,系统会自动将处方变更为医保外处方,病人将全额结算该处方;如另用新处方开具其他药品,则需删除原处方。医保黑名单信息由该院医保科进行维护。
此项判别功能的使用,避免了医生为医保黑名单人员错误开具药品的现象发生,对更好地执行医保政策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
医保“黑名单”到底“黑”了谁?
北京市医保基金收缴率近年来均达到了95%以上,但还是有一部分参保人员遭遇医保“黑名单”。如果单位保险费没有按时缴纳,参保职工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在看病住院的时候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
对于一名普通职工来说,看病经常会被“视为畏途”,原因就是贵。医疗保险,可以说是让他们心里踏实的底线,如果这条底线出了问题,人就会没有安全感。
现在,这根底线的问题还真不少,“黑名单”就是问题的一种。单位不及时缴纳保险费,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比如资金紧张,比如一时疏忽,比如办事不利落……但归根结底就是一条:没把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当一回事,没把国家相关的规定当回事。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职工没有“及时上班”,想来这些单位的领导肯定是不乐意的。
糟糕的是,“黑名单”的板子,最后还是要打在患病职工的身上,患病职工得自己先垫钱,恐怕之后的奔走报销也不是件容易事。虽然有规定个人损失要由单位承担,但损失怎么界定?该有多少?怎么向单位要求赔偿?又有多少人敢于对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些都是很复杂棘手的事情。
这么看来,漏洞在于对“黑名单”的制造者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设想一下,如果对制造“黑名单”的单位有及时告知的程序,有监督和惩罚的条文与手段,比如一旦发现了“黑名单”,就对制造者予以重罚,罚款用于支付患病职工的医疗费用、弥补职工的损失,这样,不就可以很有效地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吗?大家再遇到这种事,也就不会觉得那么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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