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真实姓名、不说户籍地址,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妄想蒙混过关,最终被民警处以罚款700元并处拘留3天的处罚。
某日,太子河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宁斯带领中队民警在辖区东外环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这辆车外观比较破旧,看到民警的巡逻车就加快了车速。当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并不配合,仍然踩着油门加速前进。民警断定该车一定存在问题,随即对该车展开行动,最终在崔家立交桥附近将其截获,并带回大队进行检查。
当民警询问其姓名及相关信息时,三分钟内说出了4个名字、3个住址。最终在民警的仔细盘问下,摩托车驾驶人说出了实话。经查,当事人董某,河南人,来辽阳打工,以收废品为生。最终,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因为没有取得合法的准驾证明,因此驾车上路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无论是对司机本人还是路上行人,都能够构成威胁。
新交法里对无证驾驶的处罚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