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江苏扬溧高速扬州段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警车与大客车相撞,当场造成4名民警遇难,1名民警受重伤。重伤民警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7日,因公殉职的5名民警的遗体从事发地扬州回到了镇江。
镇江市警方7日在丹徒区分局交巡警大队内设灵堂,吊唁5位牺牲民警,灵堂中央摆放了5名民警的遗像,两旁挽联为“铸警魂壮志年华耀长空”及“保平安热血青春泽沃土”。
镇江市警方公布,2011年1月6日14:47,在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与丹徒工商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中,5位参战民警驾乘“苏L0050警”桑塔纳警车行驶至扬溧高速瓜洲出口附近时,被一常州大客车追尾撞击,5位民警先后不幸以身殉职。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之中。
5位殉职民警分别是:吴正斌,男,1966年2月生,198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丹徒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吕帮亮,男,1953年2月生,1977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丹徒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詹苏丹,男,1979年11月生,200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丹徒公安分局辛丰派出所民警;孔兴君,男,1981年5月生,2004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丹徒公安分局辛丰派出所民警;吴江,男,1988年7月生,2010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丹徒公安分局辛丰派出所民警。
事故发生后,常州大客车肇事驾驶员周某已被扬州当地警方拘留。
据了解,大客车所属是常州夏日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州方面称,第一时间查阅了大客车的年审记录和行车轨迹。记录显示,这辆大客车年审检测制动正常,车上GPS表明当天行车路线未见异常。
常州市夏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公司驾驶员周某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大客车也并未超速超载。目前,正在等待公安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对于应承担的责任,绝不会推卸,将尽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法规链接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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