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许可〔2014〕437号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瑞泰人寿〔2014〕130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12.7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6.9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变更后,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5月21日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