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的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出台新政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推进,更多的居民参加了基本医保。但是,依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说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很多的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类现象的发生从侧面上来说,主要是由于大病发生的时候,医保的报销程度太低,因此,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更多的保障。这次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新政策,采取以政府主导,由商业机构承办的方式,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医保的办理效率,也能够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层次。
大多数的农村居民比较看重基本医疗保险在保障医疗方面的作用,实际上,基本医疗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对人们生活构成威胁的另一方面还有意外事故的发生。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是对看病的一个基本保障,如果购买商业保险的相关保险产品,消费者还可得到对意外事故的保障。很多居民只是觉得得了病能看病,看了病花了钱能报销就是大事,殊不知意外的发生足以毁掉整个家庭,现代人应该更加重视意外保险的保障作用。因此,即使已经有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基本的保障,不少消费者依然选择了一些商业意外险作为补充,这样保障作用更大。
新一站保险网的意外保险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有长期和短期意外险供你选择。另外,如果你经常出行,可以购买交通意外险或驾乘综合保险;如果需要经常坐飞机,可以购买航空意外险;当然也可以为家庭购买家庭综合保险。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新出台的新政策是一项惠民新政策,让居民不用再担心的重大疾病的高额医疗费用。除此之外,提醒农村居民还应当了解到商业保险的重要作用,共同为自己的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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